永久绿卡申请返美证
发布于: 2014/09/23  2:08 am
申请回美证 (Reentry Permit)

美国永久居民(LPR)可以自由出境旅行,也可以因为家庭原因,经商或工作需要在国外长期居住。但是,移民法对永久居民长期连续在国外居住的时间有一定的限制。原因在于:

如果你连续在国外居住时间超过一年,将无法使用绿卡入境 (长期连续在境外居住造成绿卡技术失效)。
如果你决定在其它国家长期居住,即使在国外居住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可以被认为放弃了美国永久居民身份。

如果你需要在美国境外长期居住,一个有效的保护美国永久居民身份的方法就是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申请回美证的目的在于表明你无意放弃美国绿卡身份,持有回美证可以在境外连续居住不超过两年使用绿卡入境,而不需要申请特别的绿卡身份返美签证。回美证通常的有效期为两年。

回美证的另外一个作用是,如果你需要到境外旅行但是无法取得或不愿取得本国护照,你可以使用回美证代替护照的作用。世界许多国家可以允许你使用回美证作为主要旅行文件,你可以用回美证申请前往国家的签证,像使用护照一样使用回美证入境出境。但是,你需要向有关国家的使领馆查询对旅行身份文件的具体要求。


申请回美证的步骤

申请回美证需要向移民局递交I-131申请表格 (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I-131申请材料应该在你计划出境至少60天以前递交移民局。

递交回美证申请2-3个星期后,你会收到移民局的收件通知。这个收件通知可以用来证明你已经递交申请,正在等待移民局审批你的回美证。万一你下一次入境被移民局检查人员拦下,这个收件通知可以向海关检查人员表明你已经采取适当的步骤保持永久居民身份。

收到移民局收件通知后的2-3个星期,你会收到移民局通知要求你去当地的移民局辅助服务中心采集身份信息资料 ,包括照相和打指纹。移民局需要这些身份信息完成必要的身份背景调查。

完成照相和打指纹的程序以后8-10个星期,移民局应该完成审理你的回美证申请。如果移民局批准你的回美证申请,你会收到一个有效期为一到两年的回美证。

回美证不可以延期。但是可以连续申请。如果你需要连续几年在国外居住,你可以在手中的回美证过期以前90天左右或过期以后的任何时间,重新递交回美证申请。